网络从来都不是不法之地也不是藏身之所,作为新时代的学生,祖国未来的建设者,要以案为鉴,做守法公民,做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做国家网络安全的忠实维护者。
李某因公布学校还未公布的新生名单被全院通报批评处分
2002年8月25日,暑期留校的某学院李某因为心情烦闷,用一软件搜索校园网允许匿名登录FTP主机,结果在某一主机上(经查为学校招生办公室主机)发现了未经公开的2002级新生名单,出于好奇该生将此名单下载,并在未经仔细思考的情况下将此信息公布到了学校BBS快讯版并开了服务器。事后约半小时,李意识到了名单的保密性,同时也意识到了自己行为已侵犯了他人的隐私,于是立即关闭服务器,想阻止名单的流传,但是此时已有十多人从该生处下载了名单,并有人上传到了软件中心,还有部分名单粘贴到了BBS,造成了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信息的泄露,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
李某的行为违反了《学院关于学生网上违纪行为处理的规定(试行)》第十四条的规定。该同学的行为对学校招生工作的开展造成了不良影响,但鉴于其能及时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在老师的教育和帮助下能够认真反省并作出了深刻的检讨。经研究,根据《学院关于学生网上违纪行为处理的规定(试行)》第十四条之规定,现给予李某学院通报批评处分。
大学生应加强校规校纪的学习,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更要提高法律意识,避免犯下不必要的错误,以此警醒同学们,在网络上发布消息时,应注意发布内容获取的合法性,应认识到其内容是否属于泄露机密,是否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
女大学生方某倒卖四六级成绩单被判刑
在网上看到有人出售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后,某高校女大学生方某竟然想到倒卖挣钱的主意,贴出小广告向学生叫卖成绩单。事后,方芳和同伙张某在法院受审,两人自愿认罪,并积极退缴非法所得,被判犯有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方某被判剥夺政治权利1年,张某被判拘役5个月。
大学生应增强对他人、对社会的责任感,树立守信为荣、失信可耻的道德观念,传承中华民族诚实守信的传统美德。“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方某铤而走险,法律意识薄弱,自毁前程。
大学生章某校园网上传“黄毒”受处罚
2004年7月30日,成都市公安局网监处在工作中发现,某高校的校园网上一个人的主页非法链接有境外的淫秽色情网站,经查,该网站为成都某大学校园网免费个人主页,建立人系该校2002级学生章某,他在网站主页“某-Rate色情”栏目中提供境外“激情电影下载”、“激情电影与图片”、“电影自动搜索软件”、“色猫网”、“色情综合”、“寻找美女”等淫秽色情链接内容,造成了极坏的影响。案侦民警依法对章某进行了传唤,据章某交待,他利用学校分配给自己的校园网免费个人空间建立了个人主页,并在教育网一论坛上获取了相关境外淫秽色情网站的网址,然后链接在自己的个人主页上,成都市公安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章某处以治安处罚,受到拘留处罚的章某十分懊悔,他说,当时链接这些淫秽色情网站,只是一时冲动,图好玩,自己根本不知道公安机关现在正在打击淫秽色情网站,更不知道自己做了违法的事。
大学生利用校园网传播淫秽色情内容,居然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违法的事件,令人震惊。目前,全国打击淫秽色情网站专项行动明确要求,对于建立淫秽网站、网页,提供涉及未成年人淫秽信息、利用青少年教育网络从事淫秽色情活动以及顶风作案、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坚决依法从重打击。
广东雷某发布“人吃人”帖子被判刑两年
2009年7月,雷某在打工期间,经常到网吧上网,为了增加其注册的QQ空间的点击量,竟然在自己的空间里撰了一篇题为“阳春市松柏镇惊现人吃人事件”的帖子,导致该帖子在互联网上被迅速大量传播,至案发时止,共有148个转贴,165260人点击浏览,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在阳春当地也引起了恐慌,引起了广东省政府和阳春市政府的高度重视,有关部门经过核查,确认雷某的帖子纯属虚构,公安机关将其抓获,随后阳春市法院经审理后对雷某作出判决,被当地法院以故意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罪判处二年有期徒刑。
网络不是虚拟而是真实存在的信息交流平台,看似个人、私人的“空间”,却是开放、公开的信息网络场所,任何网络行为都会留下痕迹,雷某任意散播虚假信息的行为,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引起了恐慌,获故意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罪。
周某等三名同学对同学进行网上侮辱性评价
2007年5月30日19:00-20:40左右,周某,宋某,牟某三名同学在培训中心2号机房上《网络数据库技术》实验课。在本校红岩博客用户为”八月未央”留言版中,上述三名同学对本班的赵某同学进行了跟贴侮辱性评价。其中,周某发表了侮辱性言论近十条,并提供了受害者的真实姓名及电话号码,宋某和牟某同学明知周某的行为,不但未予制止,宋某还向周某提供了受害者的电话号码牟某提示可以用受害者的名字留言。三名同学的行为损害了受害者同学的名誉,对其造成了一定的身心伤害。
上述三名同学的行为违反了校级校规,也不符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对大学生的行为规范,本应严肃处理,鉴于三位同学在老师的教育帮助下,能认识自己的错误,主动向受害者当面道歉,以实际行动减轻合消除 不良影响。为规范网络秩序,教育本人及广大学生,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周某同学警告处分;给予宋某,牟某同学全校通报批评。
同学、同窗之间本该相互关爱,相互扶持,但是由于言语不和,在网上进行言语侮辱,进行人生攻击,伤害他人,造成了不良影响,与当代大学生积极向上、健康阳光的形象严重不符。
李某因公布学校还未公布的新生名单被全院通报批评处分
2002年8月25日,暑期留校的某学院李某因为心情烦闷,用一软件搜索校园网允许匿名登录FTP主机,结果在某一主机上(经查为学校招生办公室主机)发现了未经公开的2002级新生名单,出于好奇该生将此名单下载,并在未经仔细思考的情况下将此信息公布到了学校BBS快讯版并开了服务器。事后约半小时,李意识到了名单的保密性,同时也意识到了自己行为已侵犯了他人的隐私,于是立即关闭服务器,想阻止名单的流传,但是此时已有十多人从该生处下载了名单,并有人上传到了软件中心,还有部分名单粘贴到了BBS,造成了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信息的泄露,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
李某的行为违反了《学院关于学生网上违纪行为处理的规定(试行)》第十四条的规定。该同学的行为对学校招生工作的开展造成了不良影响,但鉴于其能及时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在老师的教育和帮助下能够认真反省并作出了深刻的检讨。经研究,根据《学院关于学生网上违纪行为处理的规定(试行)》第十四条之规定,现给予李某学院通报批评处分。
大学生应加强校规校纪的学习,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更要提高法律意识,避免犯下不必要的错误,以此警醒同学们,在网络上发布消息时,应注意发布内容获取的合法性,应认识到其内容是否属于泄露机密,是否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

女大学生方某倒卖四六级成绩单被判刑
在网上看到有人出售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后,某高校女大学生方某竟然想到倒卖挣钱的主意,贴出小广告向学生叫卖成绩单。事后,方芳和同伙张某在法院受审,两人自愿认罪,并积极退缴非法所得,被判犯有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方某被判剥夺政治权利1年,张某被判拘役5个月。
大学生应增强对他人、对社会的责任感,树立守信为荣、失信可耻的道德观念,传承中华民族诚实守信的传统美德。“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方某铤而走险,法律意识薄弱,自毁前程。

大学生章某校园网上传“黄毒”受处罚
2004年7月30日,成都市公安局网监处在工作中发现,某高校的校园网上一个人的主页非法链接有境外的淫秽色情网站,经查,该网站为成都某大学校园网免费个人主页,建立人系该校2002级学生章某,他在网站主页“某-Rate色情”栏目中提供境外“激情电影下载”、“激情电影与图片”、“电影自动搜索软件”、“色猫网”、“色情综合”、“寻找美女”等淫秽色情链接内容,造成了极坏的影响。案侦民警依法对章某进行了传唤,据章某交待,他利用学校分配给自己的校园网免费个人空间建立了个人主页,并在教育网一论坛上获取了相关境外淫秽色情网站的网址,然后链接在自己的个人主页上,成都市公安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章某处以治安处罚,受到拘留处罚的章某十分懊悔,他说,当时链接这些淫秽色情网站,只是一时冲动,图好玩,自己根本不知道公安机关现在正在打击淫秽色情网站,更不知道自己做了违法的事。
大学生利用校园网传播淫秽色情内容,居然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违法的事件,令人震惊。目前,全国打击淫秽色情网站专项行动明确要求,对于建立淫秽网站、网页,提供涉及未成年人淫秽信息、利用青少年教育网络从事淫秽色情活动以及顶风作案、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坚决依法从重打击。

广东雷某发布“人吃人”帖子被判刑两年
2009年7月,雷某在打工期间,经常到网吧上网,为了增加其注册的QQ空间的点击量,竟然在自己的空间里撰了一篇题为“阳春市松柏镇惊现人吃人事件”的帖子,导致该帖子在互联网上被迅速大量传播,至案发时止,共有148个转贴,165260人点击浏览,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在阳春当地也引起了恐慌,引起了广东省政府和阳春市政府的高度重视,有关部门经过核查,确认雷某的帖子纯属虚构,公安机关将其抓获,随后阳春市法院经审理后对雷某作出判决,被当地法院以故意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罪判处二年有期徒刑。
网络不是虚拟而是真实存在的信息交流平台,看似个人、私人的“空间”,却是开放、公开的信息网络场所,任何网络行为都会留下痕迹,雷某任意散播虚假信息的行为,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引起了恐慌,获故意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罪。

周某等三名同学对同学进行网上侮辱性评价
2007年5月30日19:00-20:40左右,周某,宋某,牟某三名同学在培训中心2号机房上《网络数据库技术》实验课。在本校红岩博客用户为”八月未央”留言版中,上述三名同学对本班的赵某同学进行了跟贴侮辱性评价。其中,周某发表了侮辱性言论近十条,并提供了受害者的真实姓名及电话号码,宋某和牟某同学明知周某的行为,不但未予制止,宋某还向周某提供了受害者的电话号码牟某提示可以用受害者的名字留言。三名同学的行为损害了受害者同学的名誉,对其造成了一定的身心伤害。
上述三名同学的行为违反了校级校规,也不符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对大学生的行为规范,本应严肃处理,鉴于三位同学在老师的教育帮助下,能认识自己的错误,主动向受害者当面道歉,以实际行动减轻合消除 不良影响。为规范网络秩序,教育本人及广大学生,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周某同学警告处分;给予宋某,牟某同学全校通报批评。
同学、同窗之间本该相互关爱,相互扶持,但是由于言语不和,在网上进行言语侮辱,进行人生攻击,伤害他人,造成了不良影响,与当代大学生积极向上、健康阳光的形象严重不符。